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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孙艳红
海新能科海新能科(SZ:300072)2023-10-26 19:5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孙艳红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说明日,孙艳红持有公司841,8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孙艳红承诺:自离任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在其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