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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海新能科海新能科(SZ:300072)2023-11-03 19:2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方焦化")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的行为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 有美方焦化股权。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2023 年 10 月 14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下发《海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海国投集团下属海新能科公司转让所持有的美方 焦化 70%股权的批复》(海国资发〔2023〕162 号,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以不低于 127,943.0390 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美方焦化 70%股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