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次重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 在拟置出资产情形之 专项核查意见 委托单位: 北 京 海 新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www.Reanda.com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本所出具的最近三年审核报告及历年审计执行的相关程序,并经本次核查,海新能科公 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二)对违规对外担保的核查 我所对海新能科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 2020 年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1 年 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 2022 年度《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报告号分别为利安达审字【2021】第 2211 号、利安达审字【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