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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新能科海新能科(SZ:300072)2023-12-20 18:41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上市公 司")委托,就海新能科出售持有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焦 化")7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现本所律师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 海新能科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北 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