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财务问题 - 2017 - 2022年金通灵及其子公司虚增或虚减营收和利润总额,年报虚假记载[1] - 2019 - 2021年对4家客户信用风险评估不审慎,2023年4月调整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和净利润[3] - 2018、2020年未合理预估预计负债,2023年4月调整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 - 追溯调整2017 - 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9] 整改措施 - 2024年1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调整分子公司经理层,推进财务委派制度[10] - 2023年11月组织内控体系建设培训,2024年1月进行信息披露现场培训[13] - 成立专项整改小组,董事长任组长统筹工作[5] - 各部门和分子公司自查自纠[7] - 修订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8] - 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14] 信息系统 - 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推行数字化管理,对接金蝶Cloud财务软件与MES、PLM、OA等[15] - 推进业财一体化融合,信息系统建设整改完成并持续规范[15][16] 未来展望 - 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学习[17] - 董事会全面审视和梳理多方面情况[17] - 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董监高及相关主要领导人员责任[17] - 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