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业绩情况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055107亿元[1] - 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大且未修正[1] 监管措施 -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申志刚、陈树军对违规负主要责任[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整改并加强学习,不影响正常经营[4]
业绩情况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055107亿元[1] - 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大且未修正[1] 监管措施 -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1] - 申志刚、陈树军对违规负主要责任[2]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整改并加强学习,不影响正常经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