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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志刚、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金通灵金通灵(SZ:300091)2024-06-24 19: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50551.07万元[1] 违规情况 - 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大且未修正[1] - 财务部门未准确预计业绩,证券部门未及时修正预告[2]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2] - 相关方1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不服可复议或诉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