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二分之一多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6]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检查要求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2]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17] - 召开前二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9] 其他 - 审计办公室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其他人员[18]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8]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9]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1]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