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处罚 - 2020年4月15日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1][2] - 2020年4月15日庄大建被广东监管局警告、罚款30万元,禁入证券市场10年[2] - 2020年4月15日林仰先被广东监管局警告、罚款20万元,禁入证券市场5年[2] - 2020年4月15日林文卿、林臻被广东监管局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2] - 2020年3月12日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涉及资金占用等问题[15] - 2020年3月12日深交所创业板对庄毓新等相关当事人出具监管函,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17] 违规事件 - 2018年12月4日罗伟广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深交所通报批评,2128.71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总股本9.86% [3] - 2018年6月12日中信证券强制平仓减持罗伟广172.2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0.797%,成交金额1241.81万元[3] - 2018年12月6日公司因未及时披露罗伟广股份冻结情况被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监管函[5] - 2018年12月19日林文卿、林臻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7] - 2018年12月19日拉萨金刚因未及时告知公司股份质押信息被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质押股份1433万股,占总股本6.63% [9] - 2018年12月19日广东证监局因未及时披露罗伟广股权冻结等事项对公司出具警示函[11] - 2018年12月19日广东证监局因未配合披露股份冻结等事项对罗伟广出具警示函[13] - 2019年1月17日深交所创业板对拉萨金刚出具监管函,其2018年质押股份占总股本6.63%未及时披露[14] - 2021年8月19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因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发监管函〔2021〕第120号[20] - 2022年5月7日广东监管局因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合计融资2.3亿元未及时披露发〔2022〕53号警示函,融资额占上一年度总资产23.23%[21] - 2022年10月17日甘肃监管局因公司财务基础薄弱、治理待规范、关联交易大增发甘证监函〔2022〕350号监管函[24] 整改措施 - 监管措施后公司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监管措施后公司加强对董监高及财务、证券相关人员培训[12] 财务情况 - 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5] - 公司对2015 - 2017年财务报告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5] 其他情况 - 截至公告日,涉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不在公司任职[16] - 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最近5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24]
金刚光伏: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