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华伍股份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第 1 页 共 6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 密,避免选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