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8]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应及时披露[18][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拟定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资格并提建议[3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召开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1]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6]
龙源技术: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