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开源: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新开源新开源(SZ:300109)2024-03-14 21:0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2024年2月29日出具《法律意见书》,3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1] -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有董事2023年3月选举产生,任期不足一年[4] -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职务[4]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7][10] - 股东提临时提案不得有六种情形,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7][1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0] 提案处理 - 股东王坚强临时提案不符合多项规定[3][5][7][13] - 董事会有认定提案合规及是否提交审议的权利[11] - 董事会对王坚强提案不予提交审议合理合法[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