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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新开源新开源(SZ:300109)2023-12-04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董事人数少于三分之一或无会计专业人士,补选后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确保履职时间精力[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独立董事提名与职权 - 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11]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5] 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 - 高于100万元且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15]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借款或资金往来总额高于100万元或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24]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8]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两名或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书面要求延期[21]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无未披露额外利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