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中航电测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电测"或"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经审 慎分析,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1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中航电测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 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国融兴华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 产评估机构。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国融兴华及经办人员与公司及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方及所涉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