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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300122智飞生物(300122)2023-10-26 19:37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可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的罢免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