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29 楼 2901 室 邮编/Zip Code:510623 电话/Tel:86-020-37392666 传真/Fax:86-020-373926826 电子邮箱/E-mail:guangzhou@kangdalawyers.com 北京 天津 上海 深圳 广州 西安 沈阳 南京 杭州 海口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厦门 重庆 合肥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3】第 303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3】第 3039 号 致: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或"汇川技术")的委托,担任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法律顾问,指派韩思明律师和周勇律师参与本次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