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关于汇川技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1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10217-00002 号 致: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深圳市汇川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的委托,就汇川技术实施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