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中国·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34 号二轻大厦 9 层 电话/Tel:86 592 590 9988 致: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聆达股份") 的委托,为聆达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 律服务。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 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传真/Fax:86 592 590 9989 www.lhxs.com 信实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