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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1月)
瑞凌股份瑞凌股份(SZ:300154)2024-01-30 19: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获批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052.1201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052.1201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7275万股,邱光持股60.7102%,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7.0217%等[18]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监高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22]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4] - 持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特定情形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51]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7] - 董事会有权决定特定标准的交易事项[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30][13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7]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8][16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69][17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