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会议召开规则 - 独立董事至少每年开一次专门会议,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3] - 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3]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与决策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4]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4] - 特别职权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行使特别职权及时披露,不能正常行使披露情况理由[4]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4][5]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提供条件、资料并承担费用[6]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