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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新锦动力新锦动力(SZ:300157)2024-01-02 19:31

股权结构 - 孙庚文持有股份22,673,340股,占比37.7889%[5] - 郑天才持有股份5,307,300股,占比8.8455%[5] - 杨绍国持有股份4,390,800股,占比7.3180%[5] - 莫业湘持有股份3,293,040股,占比5.4884%[5] - 邓林持有股份3,023,700股,占比5.0395%[5] - 秦钢平持有股份2,744,220股,占比4.5737%[5] - 林依华持有股份2,103,900股,占比3.5065%[5] - 谢桂生持有股份1,440,000股,占比2.4000%[5] - 深圳市达晨财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755,280股,占比6.2588%[6] 公司制度 - 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或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1]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11] - 股东提名董事等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资料[12]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3]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13]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6]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或调整须全体董事过半数、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7][18]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或调整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18]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9]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8项制度[2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7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还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22] - 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2] 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事宜[19] - 实际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19]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月2日[26] - 备查文件包含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等[26] - 相关制度和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