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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关于控股股东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的公告
新锦动力新锦动力(SZ:300157)2024-01-02 18:52

表决权委托 - 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王潇瑟2023年12月30日续签协议,委托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3][5] - 首次签署分别在2020年8月(与李丽萍)、2021年10月及2022年2月(与王潇瑟),原委托至2023年12月31日[3] 股权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33,188,222股,占总股本18.36%[6] 影响说明 - 本次签署不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违反法规,不影响经营,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