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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振东制药振东制药(SZ:300158)2024-07-17 20:28

股权变动 - 振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安平表决权股份占比被动增至30%以上[4] -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至1,005,319,756股[2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29.64%增至30.29%[23] 监管处分 - 2023年3月山西证监局对李安平、振东集团采取措施[15] - 2024年4月山西证监局对李安平、振东集团采取措施[16] - 2024年4月深交所对李安平、振东集团给予处分[17][18] 回购方案 - 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资金1 - 2亿元[22] - 回购价格不超过5.71元/股,期限不超3个月[22] 收购情况 - 收购人具备实施收购主体资格,无实质性法律障碍[21][33] - 本次收购符合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24][25] 股权质押 - 振东集团持股302,230,191股,质押185,930,000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