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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公司章程
通源石油通源石油(SZ:300164)2024-10-08 19: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458629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8458629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6个月内认购增资成为股东的,上市交易之日起2年内转让新增股份不超总额50%[21]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或监事会提起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51]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72]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91]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9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9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9] - 股东大会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1]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可分配利润为正、资产负债率低于70%等[133] - 重大投资计划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3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3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142] - 控股股东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6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1][152]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1][15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7] - 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57]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