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阅吴志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 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吴志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