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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瑞仪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9月)
天瑞仪器天瑞仪器(SZ:300165)2023-09-25 21:41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指定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