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 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核查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安排。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 当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上述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长刘召贵先生、 总经理应刚先生、时任财务总监吴照兵先生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