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委托理财决策 - 2024年4月23日公司会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议案[1] - 委托理财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2]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50,000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2] - 投资期限自会议通过日起一年内有效[3] 风险控制 - 委托理财受市场波动等影响[4] - 公司按规定控制资金安全[5] - 财务部专人跟踪理财进展[6] - 审计部审查理财产品业务[6] 决策支持 - 委托理财不影响日常经营,可提升业绩回报股东[7] - 监事会和董事会同意委托理财[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