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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朗源股份朗源股份(SZ:300175)2024-05-09 19:5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举新董事等前10天提交候选人评议结果[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提名委员会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会后五日内交董事会秘书存档[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