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 董事会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12]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董事不参与,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3] - 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3][14] 提案相关 - 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重审[14]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4]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