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章程修正案(2023年10月)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出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原条款 |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 | |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 | |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 | |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 年内不得转让。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 | |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 | |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 情况,在任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