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 对有关情况进行 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陈 耿__________ 朱 姝__________ 熊文说_________ 2023 年 12 月 4 日 经认真审阅汪璐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被聘人员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职 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人本人的同意。上述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