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荣股份:公司章程
长荣股份长荣股份(SZ:300195)2024-08-28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2月7日注册登记,2011年3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7,8] - 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8,20]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3,707,756元,股份总数为423,707,756股[12][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李莉持股51,000,000股,比例68.00%[22] - 发起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500,000股,比例30.00%[22] - 发起人赵俊伟持股1,155,000股,比例1.54%[22] - 发起人陈诗宇持股345,000股,比例0.46%[2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 董事等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3] 股东持股变动 - 持股达5%应3日内报告证监会、深交所并通知公司[36] - 持股达5%后,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公告,期间不得买卖[36] - 持股达5%后,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37]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关联交易 - 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5][5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5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5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8]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70][71][7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7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106]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113]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0]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股东分配的股利应不少于母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16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8]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68]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75][17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