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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银禧科技银禧科技(SZ:300221)2024-04-18 20:4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总经理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时对董事长提名的董事 会秘书人选以及总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