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8月)
正海磁材正海磁材(SZ:300224)2024-08-29 19:2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上市满一年后,董监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22]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董监高上年末股份基数的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24]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及衍生品种[6]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监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1]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1] 交易报备规定 - 董监高拟3个月内竞价交易股票应委托董事会秘书报备[13] - 董监高买入、卖出股票计划分别提前3、16个交易日报送问询函[13] 计划时间区间 - 减持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5] - 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17] 报告与公告 - 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 - 董监高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并委托披露进展公告[19]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0] 责任追究与办法管理 - 董监高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27] - 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31]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