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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银信科技银信科技(SZ:300231)2024-06-12 19:44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担保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提案与通知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8] 决议通过规定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2]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3]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0]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23]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24]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34]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时间顺序进行[35][36]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7][5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及表决结果[4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3] - 股东大会决议由董事会或指定执行人执行,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4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5] - 股东可在决议违法或程序违规时,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决议[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