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6月)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1/2以上委员须为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人数规定与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1] - 快捷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职责与建议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8] 决议生效与保存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等内容[24]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5]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6] 委员权利与义务 - 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上一年度工作情况[30]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公告文件等资料[30] - 委员可向公司董事询问问题,董事应给予答复[31]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1] 规则执行与解释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2] - 工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