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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公司章程修订案
银信科技银信科技(SZ:300231)2024-06-12 19: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由41896.1998万元修订为41901.5055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41896.1998万股修订为41901.5055万股[2]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4]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4] - 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4] - 独立董事须就提名任免董事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5]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5]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5]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5]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6]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预案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6]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中小股东沟通并提供网络投票[6] - 利润分配预案应说明留存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发放股票股利需说明合理性和可行性[6] - 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年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6]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对外投资等[6] - 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低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应披露不分红原因等[6] - 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制定各年度股利分配计划[6] - 公司结合股东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6] - 除特殊情况,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一定比例[6]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7]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7]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7]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7]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