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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8月)
洲明科技洲明科技(SZ:300232)2024-08-21 15:5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94089477元[7]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12] - 公司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13] - 林洺锋认购35608500股,持股比例71.217%[13] - 深圳市勤睿光电有限公司认购4000000股,持股比例8.000%[13] - 蒋海艳认购1875000股,持股比例3.750%[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94089477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相关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21] - 公司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新增股份不得超过总额的50%[2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年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2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持有总数比例不得超过50%[2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5]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47]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6]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76]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77]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7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由董事会审批[7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8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8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9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04]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总资产的10%[105] - 满足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7] - 公司财产在支付相关费用、清偿债务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29]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洺锋[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