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制度审批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2024年10月28日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1]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决策流程 -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设立三个阶段[10] - 确认对外投资需履行确定投资目的等5项程序[11] 监督管理 - 投资评审小组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14] - 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15] 投资处置 - 出现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因多种情形终止、转让对外投资[19][20][21][22][23]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部分内容可直接审议修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