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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国华)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SZ:300241)2023-10-25 21:45

独立董事任职合规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自然人股东[5]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5%以上股东单位及前五股东单位任职[5] - 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3家[9] - 在公司连续任独立董事未超6年[9] - 过往任职无多次未出席董事会等不合规情形[9] - 近36个月无受其他部门处罚情形[9] - 任职公司董事等职务不超3家[9][10][11] - 过往任职无任期届满前被提前免职情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