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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瑞丰高材瑞丰高材(SZ:300243)2024-04-19 20:27

业绩总结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1]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按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错报划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划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7] 公司制度与管理 - 公司依据交易性质和金额大小采取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10] - 公司在多环节制定详细职责划分程序[12] - 公司设立独立财务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15] - 公司选择浪潮集团企业管理软件提高财务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16] -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财务工作全面审计[20]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日常经营等情况监控并向董事会报告[24] - 采购活动多部门分工负责,按流程实施[25][26] - 销售业务实行合同评审制,财务、审计人员每月监控[27] - 公司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升级财务管理软件提高处理效率[28]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并建立风险约束机制[29] - 公司建立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控制对外担保风险[31]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和防止利益输送[32] 内部控制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及重大缺陷[37][38] -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9] - 公司2023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1] - 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1] - 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