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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玑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天玑科技天玑科技(SZ:300245)2024-06-24 18:17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公司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及其亲属、外籍员工[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计划合规认定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5] - 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5] - 律师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等符合规定[5] 其他合规情况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5]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