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流程 - 2021年10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1年11月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议案[9] - 2021年11月6 - 15日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10] - 2021年12月24日以3.84元/股向157人首次授予1600万股股票[11][12] - 2023年1月5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完成[14]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信息数据年净利润扭亏且不低于4500万元[16]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即不低于5850万元[17]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即不低于7605万元[17] -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即不低于5850万元[18] - 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即不低于7605万元[18] 业绩结果与处理 - 2023年信息数据领域扣非净利润 - 8437.35万元未达要求[19] - 作废821.18万股,截至2024年4月15日已获批准授权[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