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日,2011年8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简称“金信诺”,代码“300252”[1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册资本为66215.3834万元人民币[15] 法规修订情况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于2023年8月修订[13]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于2023年11月修订[13] 营业执照信息 - 公司《营业执照》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2日核发[15]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7] 激励计划审议进程 - 2024年1月9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2024年1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姚新征回避表决[39] - 2024年1月9日,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9] 激励计划核心数据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95人[2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3.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5%[26] - 首次授予28.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4%,占拟授予总量85.07%[26] - 预留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1%,占拟授予总量14.93%[26]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姚新征获授3,600股,占授予总量1.0749%,占公司股本总额0.0005%[28] - 副总经理桂宏兵获授26,000股,占授予总量7.7635%,占公司股本总额0.0039%[28] - 核心骨干员工93人获授255,300股,占授予总量76.2317%,占公司股本总额0.0386%[28] 激励计划后续安排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2][24] - 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42]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4]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9]
金信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