仟源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3]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9] - 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 无关联关系董事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涉及利润分配等事项,先依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待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1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1]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11]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1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