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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药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常山药业常山药业(SZ:300255)2023-12-13 18:44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