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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精锻科技精锻科技(SZ:300258)2023-08-28 18: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 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二、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