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版)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江苏 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 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 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 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 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