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有效性进行评价[1]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董事会是评价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部实施[5] - 评价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6] 评价范围与原则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7] -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8][9] - 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10] 评价程序与方法 - 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成立小组等环节[11] - 采用个别访谈等方法[12] 公司管理体系 - 公司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明确职责[14] - 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等内部管理体系[18] 公司运营管理 - 按月召开经营分析会汇报财务和经营指标[24] - 按期组织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用于确定员工薪酬等[25] - 财务部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27] 公司决策权限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对外担保文件[28] - 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评估重大投资项目[30] 公司业务管理 - 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31] - 每年进行新供应商开发和储备[32] - 销售合同实行合同评审制[33] 缺陷认定标准 - 以净利润的5%作为利润表整体重要性水平衡量指标[42] - 明确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42][43][46][48][49]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50]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51]